一、本市学员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外省市学员必须携带有效的暂住证、居住证或蓝印户口及身份证原件。
二、体检合格后凭《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和《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以及身份证到各区所在地的交警支队宣传科领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副表》后,再缴还驾校。
三、原有E照、F照的加考学员须具备初领驾驶证一年以上的条件,另须携带原驾驶证复印件、原驾驶证副表(到户籍所在区、县交警支队宣传科抽取底卡)。
阜南汽车驾驶员培训学校管理制度第一条 办学指导思想: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教育“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教育方针。第二条 我们的宗旨:以人为本,服务第一;我们的追求: 让每位学员都满意;我们的责任: 培养优秀驾驶员;我们的承诺: 只要你配合,没有不合格; 第三条 我们的办学目标:把学校办成全市乃至全省管理一流、师资一流、设备一流、质量一流、环境一流、学生综合素质一流的现代化窗口式示范性学校。 校 训:勤学 友爱 诚实 活泼 校 风:严 勤 实 美 领导作风:廉洁 民主 求实 开拓 教 风:敬业 爱生 严谨 创新 学 风:刻苦 巧学 多思 善问 队 风:诚实 勇敢 活泼 团结第四条 学校发展的战略步骤:第一步2004年通过省交通厅复审;第二步2005年实现市一级学校的目标;第三步2006年建成安徽省现代化的窗口示范性学校。第五条 办学特色:一、管理特色:逐步形成竞争性、制度化、科学化的管理风格。二、教育教学紧紧围绕全面提高学生素质,保证教学质量进行。三、德育特色:发扬民主,开展学生的自主管理活动。第六条 学校在董事会及主管部门直接领导下实施教学工作。第七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和教职工聘任制。第八条 在校长的统一领导下,办公室、教务科、学生科、财务科、投诉接待室、安全生产科、后勤科,实行分工负责制。第九条 学校规模:每学期每辆教练车分配学员14人,招生条件执行公安部颁发的报名条件。第十条 新生入学:凡符合学校招生范围的人员按规定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即可到校学习。第十一条毕业:经公安、交通考试合格后,发给驾驶执照,从业资格证,结业证。第十二条奖惩奖励:某一方面成绩显著或有突出表现,给予相应的表彰和奖励。处罚:对违纪屡教不改的学员,视其情节轻重,态度好坏,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警告等处理。第十三条 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和主要任务,学校严格按照交通部颁发的《教学大纲》实施教学,保学时,保质量。第十四条 学校实施公物使用、保管责任制。师生借用公物要出借用手续,损坏公物者,要照价赔偿。故意损坏公物者,要加倍赔偿。设备保管员要经常检查学校设备使用情况,对增减公物,要办理相关手续。第十五条学校严格按照物价局的有关规定确定收费项目和制订收费标准,坚决反对以任何形式的乱收费。第十六条为表彰在教学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工作者及学业优秀的学员,学校制订奖励条例,并根据财力开展奖教奖学活动,以调动师生的积极性。第十七条学校应严格管理、合理使用经费,要建立健全“一支笔审批”制度。 诚 信 承 诺 制 度第一条 严格按照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认真组织教学,不随意变更教学计划,不缩减培训时间。第二条 尽心尽职,文明施教、平等施教,为学员提供优良文明服务。第三条 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廉洁施教,不索要或变相索要钱物,坚决杜绝以教谋私的行为。第四条 严格遵守安全管理的各项政策、法规,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培训安全。第五条 保障训练条件,保证培训质量,让每位学员都满意。第六条 监督电话:市运管处 0558-2567208 县运管处 0558-6719191 阜南驾校 0558-6769999教 学 管 理 制 度(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规范教学行为,确保培训质量。(3)严格按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大纲》、《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教学大纲》组织教学。(4)每期都安排制定详细周密的教学计划,报县交通局运管所审核后,报市运管处驾培科。(5)教务科认真监督检查教练员填写《教学日志》。(6)教务科认真组织做好各阶段的测试,考试工作。(7)教务科认真检查计时、计程仪的使用和管理。(8)认真做好教练车的日常维护,消除安全隐患。教练员管理制度一、教练员分类教练员分为理论教练员、驾驶操作教练员和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培训教练员。二、教练员的聘用(一)聘用的教练员取得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的教练员证。(二)聘用新的教练员,采用向社会招聘和定向培养等方式。三、教练员聘用程序(一)应聘人员提供驾驶证、身份证和教练员证。(二)驾校办公室、教务室对应聘人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四、教练员解聘、辞聘、开除(一)解聘聘用合同期内,如教练员违反行业管理相关规定,被运管部门通报或公告二次,或违反驾校管理制度被严重警告二次的,驾校将书面通知教练员终止聘用合同,解除聘用关系。(二)辞聘聘用合同期内,教练员提出终止聘用合同的,终止聘用合同并同时解除聘用关系。教练员要求辞聘的,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向驾校提出,并按照聘用合同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开除聘用合同期内,如教练员严重违反行业管理相关规定、严重违反驾校管理制度,其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予以开除并同时解除聘用合同。五、教学工作规范(一)理论教练员驾驶培训工作规范1、认真执行教学大纲,严格按照教学计划进行教学,认真讲解《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和交通运输部《机动车驾驶培训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2、认真讲解车辆机械原理、驾驶理论规范、驾驶心理学以及驾驶员职业道德等驾驶员应当遵守的规范原则。驾驶操作教练员驾驶培训工作规范3、结合驾驶员操作实际,讲解《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交通运输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操作原理。4、认真执行教学大纲,严格按照教学顺序进行教学。教学顺序:讲解驾驶操作基本原理、预备驾驶、基础驾驶训练、桩训、路训和夜间训练。5、认真落实训练内容和训练时间(1)按照规范化教学模式组织教学,授课前备好教案,出车前检查车辆技术状况,讲解当天训练内容、训练科目、行车路线、训练行程和安全注意事项;收车后进行讲评。(2)遵守训练作息时间,做到按时训练、及时收车,确需加班训练时应当报驾校分管负责人批准。